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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自hexun新聞

嘉義市債務清償重金交易鏈被修改的光伏路條

在寧夏,天德太陽能公司並沒有自己的生產基地,甚至在2011年7月24日之前也沒有一個光伏電站項目上報至國傢發改委,但正是這樣一傢公司,卻在不到兩個月的時間裡拿到全部審批、同意開展項目前期工作的“路條”。光伏電站的投資人徐遲坦言,“路條”獲批的時間已經被修改瞭。國傢發改委7月24日發佈光伏上網標桿電價,1.15元/度的補貼隻管7月24日之前拿到“路條”的電站,“而類似寧夏天德的情況在西部並不鮮見”。光伏電站投資商獲取“路條”的過程大體有如下過程:對光電站項目做前期規劃、勘探等工作,繼之與地方政府對接,拿下項目土地,並獲得電網接入的初步許可意見,最後從地方發改委處拿到項目前期工作“路條”。其中,則衍生出多重利益關系:兼做電站投資商的光伏制造企業需要拿到更多的“路條”,帶動組件的銷售;政府需批出更多“路條”,吸引產業過來,並從中獲得更多稅收收益及帶動就業;掮客通過倒賣“路條”,獲得中間收益,一條貫穿電站開發商掮客部分政府官員灰色利益鏈條由然而生。“不同的區域、並網條件的差異,"路條"的價值各有不同,像青海的路條現在10MW的光伏電站,"路條"價格為200-300萬,而在2011年這個價格最高為1000萬元。”徐遲說。2011年中國光伏安裝量為2.89GW,位居世界第三。多位業內人士判斷,約有1GW的規模直行於這條利益鏈中。倒賣路條“路條”掮客並非從事光伏電站的投資,而是成立多個公司。“在這條利益鏈中,掮客是必不可少的一環,就是連接地方和投資企業。”徐遲說。“路條”掮客並非從事光伏電站的投資,而是成立多個公司,一一對接地方政府的各個光伏項目,繼而將拿到的項目“路條”轉讓給專業的光伏電站投資商。徐遲舉例,青海2011年光伏並網容量為1GW,以1MW投資規模在1.2億元計算,總投資規模為1200億元,由此生出巨大利益尋租空間。“很多地方臨時成立的小公司比央企拿路條還要兇猛,因為有的地方根本不把路條批給大的企業,甚至是國有企業。”徐遲說,國電、昱輝陽光等企業都在西部電站中被拒絕過,而大量臨時企業拿到“路條”後,再兜售給大企業。“路條”掮客多為項目所在地人士,在土地審批、電網對接和政府公關上均有強大的優勢,這一點非民營投資商可比。徐遲透露,掮客是這一行業普遍存在的行為,以10MW的西部光伏電站為例,掮客居中協調,給予的傭金費用一般以0.2元/瓦計算,即200萬左右。“很多硬性費用得投資商自己掏錢,譬如可研報告、環評、並網報告等費用。”光伏電站投資商拿下“路條”後,還需經過可研、環評、並網報告等關,最後得到發改委的核準方能動工建設。“如果掮客負責拿到並網核準,那麼付出價碼會更高,10MW電站的傭金價格可能要到300-400萬元。”徐遲說,對於付款方式有多種,譬如有的是采用3:4:3的方式,即前期付20%,中間付40%,“路條”拿到手之後付最後的30%。徐遲說,目前西部也有企業做全程服務工作,如科諾偉業、特變電工(600089,股吧)等企業,負責拿到“路條”到最後核準文件所有流程,再將此出售給意向投資者,價格是1-2元/W。“現在做電站EPC(工程總承包)的價格是8-9元/W,縱使給服務商如此的價格,拿國傢1元/度的補貼還是有利潤空間。”徐遲同時表示,由於申報太多,青海“路條”很難再拿到;甘肅路條滿天飛,如5月底左右批下的“路條”達2.8GW,導致沒有太大的價值。篡改時間臨時註冊的小公司,部分甚至可以通過修改光伏電站項目獲得並網核準的時間。根據國傢的規定,10MW及以上光伏電站的核準,需要上報給國傢發改委及能源局,而10MW以下則由各省決定。徐遲表示,由於這一規定,許多9.9MW的光伏電站在西部紛紛湧現,“有些項目批給個人臨時註冊的小公司,就是有利益輸送嫌疑”。更為重要的是,這些臨時註冊的小公司,部分甚至可以通過修改光伏電站項目獲得最終並網核準的時間。“譬如寧夏的一個項目,在去年7月24日之後,一個小公司8、9月開始跑,將"路條"時間拉回六月,10月兜售,11月銀行信用貸款房貸利率是多少貸款全省皆可處理脫手給央企東方電氣(600875,股吧)。”徐遲說。一位江蘇光伏企業高管證實瞭這一亂象:青海“930”文件下發之前,6月前很多企業沒有到格爾木;國傢發改委文件下發之後,8月份“從西寧到格爾木的火車上滿是做光伏電站的人”,有些電站的核準時間即被修改到7月前,最後國傢發改委將1.15元/度的電價補貼有效期延展至2011年12月31日,才有效遏制瞭如此亂象。“像2012年建的電站,如果是拉到2011年核準,那麼最遲要在3月前完成,而在2011年12月31日前要拿到電網的並網鑒定書。”徐遲說,2012年西部光伏電站的上網電價已降至1元/度,而2012年有可能降至0.8元/度。被修改時間的“路條”,在出售中,賣方要價也不同。有的直接標價出售,有的要光伏電站股權,有的是銷售組件。徐遲說,目前流行的一種出售方式是,賣方將“路條”低價出售,然後要求做EPC的分包工程。“譬如要求自己去做土建,或是跟某個支架公司熟,要求做支架工程的分包”。“由於競爭激烈,現在很多地方"路條"的傭金價格已經很低瞭,很多就是50-60萬,最多就是100萬,而分包工程的利潤比較可觀。”徐遲說,以10MW工程計算,該項目的分包利潤在200-300萬之間。

新聞來源http://news.hexun.com/2012-08車貸苗栗後龍車貸-18/1448883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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